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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5月8日下午,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校大礼堂内,法槌敲击声响起,台下200多名学生正现场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

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罪行。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院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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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本案审判长、惠山法院蕙菁•法治宣讲团成员顾溶熔法官为同学们详细解读了案件细节、相关法律规定,展示了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精细分工和各个作案环节构成的利益链条,并表示信息网络对未成年人生活的渗透程度越来越高,基于网络的虚拟风险性和未成年人群体的不成熟性,未成年人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帮信,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工具人”。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在校内观摩案件庭审是非常独特的体验,内心十分震撼,感受到了庄严的司法权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也更重了;今后会多学习法律知识,多了解普法内容,远离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5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学生法治教育专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将“庭审进校园”活动纳入学生法治教育专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大、中、小院校常态化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将真实案件“搬”进课堂,进行零距离普法,让青少年感受法律威严,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律素养,提升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来源:无锡中院刑一庭、惠山法院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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