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和市食安委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有效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5月8日,阜新县召开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会议。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校园社会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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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传达了《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和县食安委《关于聘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的通知》;县食安办、县市场局及县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向与会部分校园社会监督员发放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代表做表态发言。
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的聘任,旨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是拓展校园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新途径,是构建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的有力保障,不仅为校园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增添了新的力量。县食安办充分考虑我县实际,从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推荐的名单中遴选出149名同志,县教育局从各学校家委会成员中选出596名代表,组建我县745名校园社会监督员队伍,实现了辖区149所学校、托幼机构全覆盖。
会议强调,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要发挥好监督检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的作用。要当好“哨兵”,做到履职尽责、聘任胜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善于抓住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反映校园食品安全履行职责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要突出身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属地政府、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制定出台更科学、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会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如何开展校园社会监督检查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