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辛文斌)为进一步释放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增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持续深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根据省院社区矫正机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市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实际,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组织成立社区矫正机动巡回检察组,于2024年4月28日至30日、5月9日至11日分别对平安区、乐都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机动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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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期间,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发彬带领海东市院巡回检察组分别前往平安区司法局乐都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机动巡回检察启动会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经业一行三人到会指导,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民政局、卫健局专业人士参加。

会后,机动巡回检察组立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深入平安区、乐都区所辖各乡镇司法所查阅在矫人员档案、查看了社区矫正平台,对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走访谈话。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在矫人员档案和现场走访、谈话了解、实地查看社区矫正机构有关帮教场所、设施等方式,向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了解掌握开展矫正工作情况,重点核查了涉企、未成年、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了解掌握了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教育帮扶、请销假外出、奖惩考核、禁止令执行、收监执行以及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重新犯罪管理情况等。

通过本次机动巡回检察工作,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积极构建检司合作共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