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成都企业能否给员工放5天婚假?

如何取消股东身份?

从事出版发行的公司

年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本期企业关注的问题

有答复了

# 假期发放#

@陈女士:我是公司的HR,请问关于婚假,成都企业能否给员工放5天?

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川劳险〔1993〕95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

# 经营范围变更 #

@刘女士:我是成都高新区某公司的负责人,请问相关道路运输的经营范围如何增加?如果到线下增加,需要哪些资料?是否可以在网上增加?

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经核实,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微信公众号“成都高新市场监管”—企业开办—办事指南中下载);

2、股东决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4、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缴回。

网上办理流程: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点击“直通部门”-“省市场监管局”-“企业变更服务专区”-选择“法人登录”进入省市场监管局企业变更服务专区,按系统要求填报变更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线下办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排号办理)。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叶女士:我是武侯区某公司的股东,请问如何取消股东身份?

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一、公司变更股东、股权、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股权转让协议。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自然人身份认证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身份验证系统完成实名认证,非自然人身份认证通过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自然人进行实名核验,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作为股东、出资人办理登记业务的,必须通过实名认证服务支付宝 APP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已上线)、微信 APP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将于后续上线)、实名认证 APP(将于后续上线)完成实名。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武侯区政府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经审查核准通过,申请人可以凭身份证原件到发照窗口或自助打印机打印《营业执照》。

线下办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政务服务中心。

# 企业业务政策咨询 #

@金女士:我的企业在成华区,是一家从事出版发行的公司,请问年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有哪些流程?

成华区委宣传部:年审相关流程如下:

一、核验内容

(一)核查发行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行为。

(二)核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基本条件。

(三)各发行单位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http://111.203.109.223:8055),填写提交并打印《2024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成华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对本地区发行单位网上填报的登记表进行审核。如填写完整正确,点击“审核完成”,否则点击“驳回”,待修改完善后再行报送。对新审批设立的发行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要指导其及时上网填报基本信息,确保做到随审批随填报,并及时汇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信息报送市新闻出版局,准确掌握发行单位动态。

(四)核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加注“网络发行”字样,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

二、报送材料参加核验的发行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二)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应提供备案回执复印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截屏复印件、进货清单、销售清单(其中,获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暂不需要提供网络发行备案材料)。

(五)其他有关材料。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负责核验的区新闻出版局及市新闻出版局、发行单位各留存一份。

编辑 成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