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们驾车行驶在公路上,看到那些车身印有 “公安”字样的车辆时,内心都会升起一股敬意。

那么,身为普通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偶遇公务车,到底应不应该让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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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有媒体爆出:一位私家车车主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因没有及时避让“公安”车辆,被对方紧急“逼停”。

根据私家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显示,5月10日下午17时左右,这辆私家车正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突然,一辆警车从旁边车道迅速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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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警车靠近的瞬间,它并没有鸣笛示警,私家车主也没有领会警车的意图,于是选择了加速前行。

几分钟后,私家车主听到了警车开起了刺耳的警笛声,好像在追赶他所驾驶的车辆。

随着两车距离不断缩短,私家车主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有意识的减速,最终停在了应急车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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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辆警车也紧随其后,停在了私家车的前方。

随后,警车上走下两位身着便衣的人员,要求查看私家车主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指责他是“危险变道”,还冷脸对他说道:“你没看到公务车吗?让行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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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主有些茫然地回应自己没看到示警,态度卑微地表示一定会全力配合调查。

该事件被曝光后,网友瞬间炸锅。

大家纷纷质疑:这样的“逼停”方式是否合规?那两名未穿制服的人员,他们到底是什么身份?是否真的有权进行这样的执法行为?

“不懂就问,开警车不穿警服会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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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紧急公务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拉警笛?如果真的有急事,为什么不走应急车道?”

“如果鸣笛并在执行紧急公务,那么私家车就是应该让行,但如果不是就没必要逼停私家车。”

“这样一看就像是在报复私家车没有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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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开着警笛我肯定会让,但没开为啥要让?而且警车转向时也没打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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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引用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高速上拦截检查行驶中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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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友争论的主要焦点有3个:

第一, 警车是先超车再鸣笛,还是鸣笛后再超车?这一细节关乎到此事件的性质。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驾驶者会选择减速让行,以示对公务车辆的尊重。

但这段视频并非从头开始录制,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警车在此之前是否已经鸣笛。

就视频内容而言,警车确实在靠近时即刻鸣笛。然而,由于车内音乐的干扰,私家车主可能并未清晰听到警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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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网友们对于在高速公路上逼停私家车并检查证件的行为是否合规表示质疑,这一行为无疑给私家车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河南某事务所的付主任引述《道路交通安全法》指出,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且已鸣笛示警的情况下,社会车辆和行人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避让。

但在此次事件中,我们需要更多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警车究竟是在何时开始鸣笛的。如果警车是在私家车未让行之后才鸣笛,那么私家车主并不应该受到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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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网友们对两位便衣人员的身份如果,这两位便衣确实是交警,那么他们在执行公务时应当穿着警服,以符合执法规范。在高速公路上随意拦车的行为是极其危险的,不仅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还会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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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两位便衣人员确实存在违规执法,那他们可能会面临的处分可不轻,警告、降职,甚至是开除,都很有可能。

与此同时,如果私家车在这起事件中确实没有避让警车,那么车主也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虽然不会面临太严重的处罚,但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也是逃不掉的。毕竟,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是每个驾驶员的责任。

为了全面了解该事件的真相,有记者联系了汕头交警高速大队。

工作人员表示:真正的执法人员不可能在高速上随意拦截行驶中的车辆,毕竟那样的行为实在太危险了,他们会根据网传视频,进行详细的情况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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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辆警车的车牌显示它可能属于广东汕头或者湖北荆州,记者也致电了湖北省高速交警。

对方表示,他们已经密切关注到了这一事件,正在进行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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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截止到发稿前,我们还没有收到关于此事的进一步通报,但网友们却已经按捺不住情绪,纷纷涌入平安荆州官方账号,提出了各种犀利甚至带有些许调侃的问题:“请问不给警车让路要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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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荆州遇到公务车没让行会被扣分吗?”

还有网友戏称:“五一上荆州高速,畅享截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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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大家对这件事都非常关注,也期待着官方能给出一个明确且公正的答复。不过,在官方通报之前,我们还是应该保持理性,未知全貌、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