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广大学生家长上当受骗,确保2024年度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现将故城县2024年度中小学招生政策摘要通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故城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由故城县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原则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一律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占比和学位供给等情况,确定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无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全县任何中小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不得委托校外机构招生,私下预录取的一律无效。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公办高中由故城县教育局统一在本县范围内招生录取;民办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从2024年开始停止在衡水市外招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外录取学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

三、违规招生、转学造成无学籍的风险提示。任何学校都不得招收借读生、无学籍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凡是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均属于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学籍注册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统一注册,新生录取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入学、错过学籍注册时间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

2024年5月11日

来源:故城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