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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细作

以检察履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广东省珠海市检察机关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纪实

“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范仲淹的一首《江上渔者》,不仅歌颂了劳动人民的美德,也赞美了鲈鱼的美味。直至今天,鲈鱼依然是许多中国人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佳肴。

在众多鲈鱼品种里,“白蕉海鲈”因其入口嫩滑清甜、清香而无腥味享誉全国。2009年,“白蕉海鲈”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然而,近年来由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不到位,“白蕉海鲈”存在地理标志使用混乱、规范性文件失效、品牌建设滞后等问题。

作为与“三农”联系最为密切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对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推动区域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保护地理标志,珠海检察该当何为?保护知识产权,珠海检察又当何为?近日,记者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集中采访团走进广东省珠海市,探究珠海市检察机关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举措与成效。

加大办案力度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022年2月,珠海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提出12条具体举措。

在落实12条举措中,珠海市检察机关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加大办案力度、健全协作机制等,统筹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2022年11月,公安机关向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移送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

经调查,检察官发现,涉案企业是一家中小微企业,不仅有完整的企业治理结构,而且为当地提供100多人的就业岗位,一直以来都是依法纳税。

“案发后,涉案企业主动提交《适用涉案企业合规从宽申请书》,涉案企业和人员都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权利人损失并取得权利人谅解。”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经过深入调查后,该院决定对涉案企业启动合规程序。

2023年10月,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出具终期监管考察报告,认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已完成,再犯类似侵犯知识产权方面违法犯罪可能性小。

在此基础上,香洲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过集中讨论,听证员一致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效果表示认可,支持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如今,该企业不仅自身经营得好,公司营业收入较之前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而且还带动合作企业规范经营,一定程度上优化了产业发展生态。

综合履职

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

办好知识产权案件,离不开综合履职。在探索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过程中,珠海市检察院推出了“4+5+N”综合履职模式,即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全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服务、研究五项职能,以及灵活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手段。

“近三年来,我们共办理知识产权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00余件。”珠海市检察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主任曾命辉用一组数据介绍了珠海市检察机关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综合履职情况。

文章开头提及的“白蕉海鲈”案件,便是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真实写照。

2022年5月,斗门区检察院在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多家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存在违规或者错误使用“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等情况。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和社会财富,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为了让公共利益不再受到侵害,我们决定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使用乱象进行立案办理。”斗门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卢晶告诉记者,2022年7月,该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立案后,斗门区检察院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区两级相关行政机关代表、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就“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问题进行公开听证。

“经过公开听证,与会代表一致支持我们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就各职能部门凝聚保护合力、搭建长效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卢晶说。

随后,斗门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职,引导“白蕉海鲈”地理标志规范使用,加大侵权打击力度,修订完善“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的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的综合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后,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当即成立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小组,不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若干措施,而且开展了线上线下一体化专项整治行动。

与此同时,斗门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暨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共商地理标志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此外,斗门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推动将“白蕉海鲈”地理标志单独立法列入2023年地方立法项目,为“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联动协调

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要求,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

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珠海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海关、文化出版、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大力促推形成共享共治共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局面。

珠海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备双同步”机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检察院与辖区行政机关联签知识产权检察与行政协同保护框架协议;香洲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签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指引;斗门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富山工业园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办公室”……每一次的联动共建,都是检察机关积极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生动实践。

“以‘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办公室’为平台,我们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通过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努力做到强预防、抓前端、治未病,聚焦犯罪源头预防和侵权行为前端化解,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法治建设,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保护。”斗门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梁燕向记者介绍该院在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此外,珠海市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预防“六个一”活动,即每办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就要到发案企业开展一次案后回访考察活动,与发案企业召开一次案件分析座谈会,给发案企业提出一条以上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建议,给监管单位提出一份检察监督意见,帮助发案企业建立和完善一项规章制度等。

“近年来,我们不断在强化司法办案、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珠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表示,珠海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检察案件,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孙风娟 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