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金市读者刘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们小区有2460余户居民,2020年就已经全部交房,原本规划好的幼儿园项目却被租给别人开办月子中心。

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的是配建幼儿园,为何要变成月子中心?本报记者展开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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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购房合同注明有配套幼儿园,如今有变化

刘先生于2020年购买了瑞金市瑞鼎公馆的房子,购房合同上明确写了小区有配套幼儿园。刘先生说,住进新房几年了,一直没看到幼儿园启动装修。

前段时间,有业主发现这处场地疑似在施工。一问,不是装修成幼儿园,而是要装修成月子中心。刘先生出具的购房合同显示,该项目配套建有卫生机构、幼儿园、学校等。

记者在瑞鼎公馆小区看到了已经竣工的幼儿园配套项目。在其中一栋主楼墙面的左下方,记者远远就看到一面金属制“建筑工程竣工标志牌”。从标志牌上,清晰看到工程名称为瑞金市瑞鼎公馆幼儿园。据称正在装修的月子中心,现场已经停止施工。因项目工地大门紧锁,故不知其施工进度。

求证:幼儿园用房已经转卖,规划是“教育”用地

当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邓某告诉记者,幼儿园不在小区里面,产权也已经卖了,他们不清楚卖给了谁,物业没权力管。

随后,记者来到瑞鼎公馆营销中心了解情况,在规划展示图中,看到了“幼儿园”,且明确了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事后,记者调查发现,小区开发商——瑞金市宏源郡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将幼儿园产权转让给了南昌锦芸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昌锦芸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将幼儿园租赁给瑞金市安妈妈月子服务有限公司。但该地块规划确实为“教育”用地。

 进展:多部门联合介入,已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在瑞金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业务股室的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今年3月上旬,该局牵头组织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人民法院、市住保中心、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对瑞鼎公馆幼儿园问题进行研判。

会议认为,承租方瑞金市安妈妈月子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划审批要求装修月子中心属于违法改变用途的行为,应予以制止。

3月6日,瑞金市自然资源局正式向瑞金市安妈妈月子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核实:产权疑似左手挪右手,仍控在开发商手中

记者随后找到了瑞金市宏源郡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邹某,她称自己不是开发商方面的人,而是物业公司的人。小区幼儿园之所以未开办起来,主要是就读需求少。

南昌锦芸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某华则告诉记者,他是开发商方面的人,小区的幼儿园产权确实已出售,但是出售行为不会改变幼儿园规划用途。按照小区规划,依然是用于“教育”。

记者通过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查询发现,王某华其实就是瑞鼎公馆小区开发商——瑞金市宏源郡置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从2021年9月6日至2024年1月15日,王某华亦为南昌锦芸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而幼儿园产权转让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也就是说,幼儿园的产权或许就是开发商在左手挪右手。

 业主:周边缺少幼儿园,入园问题需要解决

“我们买这里的房子,就是想着小孩读书方便。现在我们的权益谁来保障,购房合同到底算不算数?”刘先生等人很是苦恼。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9月份,小区附近的山水城幼儿园和金科幼儿园将会营业,且都是公办,距离小区约50米。他表示,随着公办幼儿园数量增多,民办幼儿园的经营会受到影响。

不过,采访过程中,多名小区业主均表示,其他幼儿园还没开起来,不好评估,但本小区的开发商应该履行承诺。

律师:可以要求开发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进行补偿

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城表示,如果开发商要将幼儿园变更为月子中心或用作其他用途,需先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再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行。当规划变更影响到业主切身利益时,也应当依法告知,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在该事件中,开发商将幼儿园配套项目出售,其用途要变更为月子中心,仍需听从业主们的意见,业主们有权申请参与听证会。此次变更规划,影响到了业主的切身利益,对于修改规划给业主们造成的损失,业主们可要求开发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进行补偿。

文/图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刘火兵

值班编辑:奚同北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邹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