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吉安市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

三地警方相继发布通告

通告指出

敦促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

吉水县

关于敦促吉水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16名非法滞留境外的吉水籍人员予以通告,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吉水籍人员不得非法前往并滞留缅甸、菲律宾、阿联酋、金三角、柬埔寨等境外涉诈高危国家及地区。

二、本通告限定吉水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的最后期限为2024年6月30日。回国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须主动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联系和报备,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有序入境回国。

三、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家属及亲友应当积极配合劝返,敦促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或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对一意孤行、拖延或拒不回国的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四、对逾期未回国的非法滞留境外人员,予以登记备案,备案记录影响其本人生活,将对其家属入伍、政审、升学、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

附:16名吉水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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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吉水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泰和县

关于敦促泰和县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泰和县籍人员不得非法前往并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柬埔寨等境外涉诈高危国家及地区。自开展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劝返工作以来,泰和县多次敦促泰和县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尽快回国,绝大多数滞留境外人员都能通过 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认识到自身的违法犯罪问题,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但是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劝返,拒不回国,甚至失去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安机关掌握的泰和县滞留境外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对18名仍非法滞留缅北等境外的泰和县籍人员发布劝返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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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发布后,以上泰和县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应积极主动回国,并在入境前7日内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家属及亲友应当积极配合敦促其回国或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对一意孤行、拒不回国或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报告和举报联系电话:110或1517083637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和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吉安县

关于敦促吉安县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

限期回国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吉安县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包括:在缅北、柬埔寨、菲律宾、金三角等地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的人员,以下简称“非法滞留境外人员”。

二、本通告限定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的最后期限为2024年6月30日。回国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须主动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联系和报备,并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有序入境回国。

三、对按本通告第二条之规定按时回国的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可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视情依法不予处罚。对一意孤行、拒不回国或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四、对逾期未回国的非法滞留境外人员,予以登记备案,备案记录影响其本人生活,将对其家属入伍、政审、升学、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对逾期未回国,且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非法滞留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诈骗窝点的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列为网上逃犯予以追捕。

五、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滞留境外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或通风报信,或作伪证包庇,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跑、藏匿。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有亲友是非法滞留境外人员的公民,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规劝其按本通告第二条之规定回国。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非法滞留境外人员相关线索,主动参与劝返工作。报告和举报联系电话:110或13766263173(吴警官)。

附:22名吉安县籍滞留境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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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吉安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0日

来源:吉水公安、泰和公安、吉安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