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助残日 | 台山市检察院综合履职,保护残疾人权益

一张病床,一位老人,一双泪眼,冷清的病房里一片沉寂,直到检察官的到来,逼仄的空间里才多了些许温情。“谢谢检察官们又来看望我的儿子!”被害人母亲黄某雁双眼通红,爬满皱纹的脸颊诉说着岁月的沧桑和此次事故给老人造成的沉重打击……

老人的儿子黄某贤(35周岁)系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事故发生前是一名“外卖骑手”。2019年7月28日,肇事者孔某强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黄某贤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贤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鉴定,黄某贤构成脑外伤所致智能障碍重度,无民事行为能力,伤残等级1级。现仍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已达两百万元,虽然获得部分保险赔付,但远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后续的医疗救治,仅靠其胞姐黄某霞的工资收入艰难维持,家庭陷入极度困境。

为此,台山市检察院主动履职,联合江门市检察院共同对黄某贤开展司法救助。经走访调查,详细核实,最终决定向受害者黄某贤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数万元。为表示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黄某贤胞姐特向检察机关赠送了一面“救助济困,尽解民忧”的锦旗。

2023年7月31日,江门台山两级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黄某贤的病床前,进行回访慰问,了解被救助对象身体状况和家庭困难。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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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台山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积极开展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通过法律监督、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司法为民

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贴心人”

一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残疾人反映问题更便捷。为进一步拓宽残疾人表达司法诉求渠道,该院建立线上12309绿色通道,整合控告、刑事申诉、案件程序信息查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等13项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依托12309服务热线、手机客户端、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同步接收群众控告申诉,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捷化效果。

二是升级改造设施设备,让残疾人出入本院更随心。为方便残疾人出入,提供更为优质的检察服务,积极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施,设置无障碍专用通道与卫生间,方便残疾人士轮椅进出。

三是积极主动上门约访,让残疾人获取法治产品更省心。为了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司法需求,针对来信、来电、网络信访人员,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上门约访残障信访人士,认真倾听司法诉求,详细进行调查核实,耐心做好释法说理。2021年以来,共计上门约访10场次,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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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宗申请行政执法监督案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

加强法律监督

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知心人”

一是大力开展侦查活动监督。针对性侵智障妇女犯罪案件的刑事侦查活动监督问题,该院将询问人员、询问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等方式全面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二是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充分利用江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和派驻各镇街派出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开展涉智障妇女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有效开展现场勘查,全面固定犯罪证据,为案件批捕、提起公诉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有效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针对一起强奸案中法院量刑明显畸轻问题,提出抗诉并成功改判。该案被告人罗某某明知被害人精神异常,无性防卫能力,仍多次强奸被害人并致其怀孕,一审法院判决罗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经依法审查,该院认为审判机关量刑明显畸轻,经提起抗诉,该案被发回重审,法院最终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五年,有效保障了残疾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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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名有智力障碍的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紧张心理,对案情进行复核

深化司法救助

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暖心人”

一是积极延伸残疾人保护触角,构建“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支持起诉”保护机制。在传统司法救助的基础上,对被救助残疾人士及其近亲属开展心理疏导,通过谈话、交流、跟踪帮扶等方式,帮助他们修复心灵创伤,重燃生活希望。此外,主动支持困境残障被害人进行民事诉讼,全方位保护被救助对象合法权益。

二是多方联动协同配合,打造“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模式。主动联合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共同研讨救助方式,持续推动长效帮扶。如刘某某司法救助案,该院在司法救助的同时,主动联系负责评定残疾人登记的医院,帮助其办理《残疾人证》。并与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积极沟通,帮助刘某家庭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护理补贴,真正实现一次救助,长效帮扶。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优质案件”。

2021年以来,该院共救助残疾人士13人,合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38420元,占救助资金发放总金额的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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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贤亲属向检察官赠送锦旗

开展公益诉讼

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有心人”

为进一步维护残疾人士根本利益,台山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被擅自占用,影响视障人士出行的问题,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并主动邀请残疾人代表参与验收,以类案监督推动综合治理,为视障群体独立、安全出行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自2022年开展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来,共向公安部门、住建部门以及11个镇街制发检察建议32份,意见建议均被采纳,全市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更加规范,有效保障视障人士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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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强化调查研究

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用心人”

为有效保护智障未成年人特殊群体,该院以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协商等方式,开展智力障碍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专项调研,形成《台山市智力障碍未成年人被侵害和权益保障问题调查报告》,通过对全市智障未成年人保护现状的全面剖析,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该报告获得市委领导重要批示,有效推动市民政局、市残联共同制定进一步完善智力障碍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监护帮扶工作的相关措施,形成智障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合力。

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依托该院推动建立的“台山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智慧平台”,将智力障碍未成年人保护作为单独模块纳入该平台,对智力障碍未成年人实行分级保护,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已经遭受侵害的智力障碍未成年人开展特殊、重点防护,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基层,防止被侵害事件再度发生,有效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端口前移,该平台成效得到法治日报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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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残联就我市智力残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状及进一步保护措施开展座谈

此外,该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建“巾帼爱心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党建引领志愿助残”关爱残疾人活动,联合市法院开展“党建联建同心助残”志愿活动,慰问辖区残疾人士,充分展现司法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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