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大连一救护车和小车碰撞,致2死1伤”的新闻在网上传播开来,引发大量网友们的关注和热议。

5月19日,有网友在网上发视频称,5月18日中午12点,在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的一个路口,发生了一起急救车和小型轿车现状的事故,根据视频显示,在救护车闯红灯时,和横向行驶的小轿车发生了碰撞,救护车圆转一圈后翻倒,车内有人员被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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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对于此事件发布了通报,通报中显示,在这起事故中,救护车上的1名工作人员当场死亡,1名患者在送医后经过抢救无效后死亡,救护车的司机受伤。经过初步检测,,排除双方驾驶员酒驾、毒驾的嫌疑,具体的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伤者已经送往医院救治,事故发生时,救护车鸣笛且车内有患者。这一起事故的发生,也是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纷纷讨论此次事故的责任在谁,应该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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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认为,救护车在紧急情况下有闯红灯的特权,但也应该是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在路口减速慢行。

也有网友认为,救护车都已经鸣笛了,在车内肯定能听到声音,普通车辆应该减速礼让救护车,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而且看视频,小车好像并没有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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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起事故也有专业的律师进行了责任分析。从法律的角度讲,我国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拉响警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应该礼让。

具体到这次的交通事故,如果救护车是在执行紧急任务并且在过路口时并未严重超速,不存在重大的过错,那么事故中的小轿车没有尽到礼让救护车的义务,应该负事故全责,救护车无责;如果救护车在这起事故中存在严重超速或是重大过错,救护车应该负事故次责,小轿车司机未尽到礼让救护车的义务,负事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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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责任如何承担,还需要对此次事故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但是,这起事故的发生也应该引起我们对于急救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如火如何安全行驶的关注和反思。

在我们日常驾驶时,要注意行驶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在遇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鸣笛执行紧急任务时,要及时礼让,静好自己的义务;也希望急救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也要注意路况的安全,要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闯红灯、超车。

最后,小编希望这件事情能够警醒我们在道路上行驶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过路口减速慢行,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