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新时代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新机制、新模式,更好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近日,省林业局印发《浙江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各地要以试点林场为引领,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种苗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工作方案》提到的试点对象为全国试点林场,具体名单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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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基础、有意愿的其他林场,参照本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经省林业局同意后纳入全国试点林场推荐范围。

试点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科学开展森林经营

创新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建立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保障机制,开展经营成效监测与考核评价,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探索以国有林场为项目开发主体,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合作模式,推行森林全周期经营、目标树经营、近自然经营等森林抚育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开展碳汇先行基地、固碳增汇试点建设,推进森林抚育增汇和低零碳建设,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

探索绩效激励机制

按照“激发活力、增加动力、多劳多得”的原则,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按照“以岗定酬、绩效取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动态调整。

坚持国有林场维护生态安全功能定位,对于公益林比重大,或者生态区位重要,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国有林场,可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偏远林区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在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

场苗融合发展经营

推进林场种苗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库和保障性苗圃建设,推进国有林场林木种苗高质量发展。建立场院(校)合作制度,深入开展品种选育、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科研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打造现代化种苗繁育基地。

全面推行订单育苗,加大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和优质经济林品种苗木培育,有效保障油茶等特色经济林发展和战略储备林建设良种壮苗需求。

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依托森林资源优势,盘活林场闲置资产,有序发展特色绿色产业。开展林苗一体化改革,提高林地空间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加强科技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高标准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示范基地,推进林下经济提质增效。

鼓励国有林场与社会资本合作,推进“森林+旅游(康养)”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实施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项目,拓展康养体验线路,推动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场村共建共富发展

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农、林业企业合作,结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探索联合经营和利益分配机制。

支持试点国有林场发挥人才、技术、资金、管理优势,通过股份合作、托管、租赁经营等方式,推行“国有林场出资金技术,农户以林地入股,收益按比例分成”的国乡合作模式,按照“林地权属不变,林木权属共有,经营收益共享”的原则,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鼓励和支持国有林场帮助改善周边集体林区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现代林场先行示范

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培育高效能智慧治理的现代化先行示范林场。

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与平台,构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森林火灾预警系统,配备高清视频监控、智能巡检无人机、火灾监测报警器等,逐步实现由“人防”向“技防”转变。持续优化人才年龄和知识结构,推进先进设施设备配置与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同向发力。

《方案》还明确,浙江将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等支持力度,在国有林场、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建立试点林场产学研协作和科研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强化科技成果推广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