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15时30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在八一路民族街路口执勤时,发现辽JZXXXX号牌车驾驶人张某某涉嫌醉驾,经血样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6mg/100ml,确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

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张某某驾驶证目前处于吊销状态。原来,在2021年2月,张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处缓刑6个月,驾驶证被吊销。

细河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对张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以涉嫌危险驾驶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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