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梅

日前,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分别与互助县人民医院、互助县中医院签订《警医共建协议书》,建立公安民辅警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缴费、检验等窗口设置“公安民辅警优先”标志,为伤病民辅警就医提供及时、畅通、有效的医疗救治

据介绍,按照警医共建协议,公安民辅警在执法执勤、社会服务管理、应急处突、抢险救灾及警务训练、见义勇为时负伤,或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患急危重症的,定点医院接诊后,立即启动紧急救治程序,实施“先救治、后收费”,第一时间派出救援人员进行现场抢救。需转外地治疗时,由医院提出要求向上级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相关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救治工作的及时性和延续性,情况特别危急或不宜转诊的将协调外地专家到现场或通过远程医疗会诊救治。

全县公安民辅警凭《人民警察证》、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证明,可直接到“公安民辅警优先”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必要时定点医院组织医疗专家组为执行重大安保任务和长期坚守基层一线的民辅警提供送医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