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板留言

建议复建大观亭建筑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安庆市文旅局回复: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局有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一、基本概况:大观亭旧址位于大观亭街60号,在大观区历史文化街区内,原主体建筑已毁。1995年,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大观亭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相关法规: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下步工作:经对接了解,在项目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将综合考虑利用数字化等手段展现大观亭旧址等景象。我局将积极配合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工作,着力开发具有复合功能的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深入挖掘大观亭悠久的历史文化。

| 来源:人民网留言板

| 责编:陈亮亮

|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终审:蒋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