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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5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崔晓旭通讯员郭逸炊)5月21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对一名在计价器上“动手脚”的出租车驾驶员作出处罚。除了依法拆除违规设备以外,驾驶员还要面临车辆15天不得从事营运活动等行政处罚。

5月14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接到市民反映,他从厦门北站出租车候车区乘坐一部出租车到祥和雅筑,抵达后跳表金额为29.8元,但之前同样线路乘坐车费只需要12元多。该情况引起执法人员的高度警觉,第一时间通过远程系统调取该趟次的行车轨迹等多项证据核查,发现当晚该车行驶的路线轨迹正常,未存在绕路的情况,但从系统中发现计价器显示的里程却比正常行驶的总里程多出了3.5公里。执法人员初步推断,该车可能在计价器上加装了“跑得快”这类装置。

随后,该车辆被执法部门列入重点监控车辆。经过一段时间排查,执法人员基本锁定,该车计价器异常均发生在夜间,车辆晚班驾驶员徐某也引起执法人员的关注。

经过前期周密部署,19日晚上,执法人员对这部嫌疑车辆再次伏击守候。当晚9时,这部出租车从厦门北站运载2名乘客进岛后,执法人员一路随行并在抵达目的地后开展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赫然发现驾驶员驾驶室的门上装有一个遥控器,驾驶员说是家里的遥控器。但执法人员测试遥控器,发现此遥控器可以控制加快计价器的行驶里程。

执法人员现场做了测试,按住遥控器上的按钮,短短30秒内,计价器上的里程数不断增加,从而使得计价器显示价格达到30多元。在证据面前,该车驾驶员徐某也承认自己为了多赚钱,在计价器上“做了手脚”。

目前,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出租车驾驶员徐某因私自改装、调整、维修税控计价器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暂扣《道路运输证》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部门还查明,该车驾驶员徐某存在未取得有效服务监督卡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也将面临执法部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