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双峰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等进行曝光,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01

车辆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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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车辆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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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不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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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典型违法案例

5月13日,双峰公安交警在梓门桥镇梓桥村路检路查,对过往的一辆号牌为湘K2***5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彭某脸色泛红,走近时身上散发着一股酒气。于是,执勤民警立马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彭某交代,当日是亲戚家结婚,人逢喜事精神爽,便跟亲戚喝了几杯。宴席结束后,想开车回家,不料被交警查获。民警问彭某是否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彭某说:“我知道,我有驾驶证,想着是亲戚家的喜事,我一高兴就喝了点,以前从不喝酒开车的”。想到自己明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导致自己违法的事实,彭某后悔不已。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彭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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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典型事故案例

近日,在走马街镇大泉村路段,肖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自家外的地坪驶出,在准备驶入对向马路时,因未注意观察道路上的情况、未戴安全头盔,与自走马街镇秧冲村方向往双峰县县城方向直行由彭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肖某头部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为此,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进行勘察后认定,肖某在驾驶摩托车的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进出道路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而四轮电动车的驾驶员彭某经核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目前,肖某因救治及时,伤情在稳定恢复中。

 双峰|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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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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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的交通违法行为

都可能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蜀黍希望每一位驾驶人

都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交通安全,你我共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