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23日消息,山西众汇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因大学生公寓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1万4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对2024年3月26日,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王伟、李宁依法对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管理的大学生公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学生公寓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由山西众汇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负责。

山西众汇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该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山西众汇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万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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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