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江浦街道立足自身职能,保障行政执法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平稳运行。

一是定期会商践制度。江浦司法所与江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形成定期会商制度,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办案工作人员将案件信息告知司法所。2024年二季度以来,已开展定期会商3次,会商案件3件,针对各案件中当事人主体适格、事实行为、证据材料、法律依据等进行了深入的会商讨论。

二是依法审查重权益。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江浦司法所作为街道法制机构,负责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024年二季度以来,江浦司法所已审查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6件,提出修改建议20余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办案全程的规范化。

三是完善程序保合规。江浦司法所全程介入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保持与办案人员的密切联系,针对可能存在的执法程序缺失等不规范部分及时指出,及时完善讨论记录、处罚告知书、补充申请材料告知书等文书及对应程序,确保案件办理依法合规。

(来源: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