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孤女因何被法院列为“老赖”?法官又为何道歉?带着这些疑问一起阅读下面的案件。
2012年,陈蔓的父亲因为赌博欠下高利贷,于是便想将家里的房子卖了来还高利贷,但遭到了妻子和岳母的拒绝。
在追债人每天的催讨和威胁下,陈父烦躁且害怕,他怕自己什么时候真的被这些放高利贷的人杀掉了
在种种压力下,他走向了歧路,动了杀害妻子和丈母娘的心思,他也确实这么做了,将妻子和其岳母一起杀掉了。
事后通过和王某交涉,决定以69万元将房子卖给王某,王某交了55万给陈父,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并将其出租了,但陈父并未给王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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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陈父因为杀人被法院判处了死刑,王某知道了房子里发生了命案,于是在2018年向法院起诉陈蔓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退还其支出的55万元,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请求。
在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决陈蔓要代替其父亲偿还欠王某的55万元房款。因为陈蔓无法偿还王某66万元,11月25日,法院向陈蔓发出限制消费令。
陈蔓养母为其在网上发声称,没能及时还钱,并不是不愿执行法院作出的判决,也不是想去赖帐,只是陈父在收到王某给的55万元后
并没有将其全部留给陈蔓,而是将其中的20万元了给了湖南老家的亲人,其余的36万不知所踪,希望能够在查到余下的36万元的去向后,在解决房子债权的事。
而且陈曼外公每个月只有3000元的退休工资,且住的旧房子陈曼获得的一半产权还是从别处借的20万获得的,拍卖旧房子陈蔓之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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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母为9岁孤女的发声以及9岁的孩子被限制消费,迅速在网上引起了热议。2020年12月15日,距离陈蔓被限制消费已经过去了20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向陈曼下达了解除限制消费的执行决定书。并在16日发布致歉声明。
陈蔓父亲欠下的高利贷是否受保护?
根据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产生的利率就不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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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蔓的父亲若与借高利贷的人按照上述法条规定的内容签订了合同,那么对于超过部分的利率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不会再要求陈父去清偿超过部分的利率。
对9岁的陈蔓实施限制消费是否合理?
限制消费指的是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没有遵循指定的期间去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执行法院就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相应措施。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履行或者抗拒履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能力等因素。”
陈蔓只有9岁,可能连限制消费是什么都无法理解,本身都无法独立养活自己,且也只需要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归还父亲生前所留下的欠款,但剩下的35万不明去向
家里目前还欠了20万,也并没有规避或是抗拒履行的行为,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实在拿不出55万,所以法院对9岁的陈蔓实施限制消费的措施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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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人民法院是因为群众的呼声而对陈蔓致歉的吗?
根据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 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结合规定,法院做出限制陈蔓限制消费的措施是错误的,其次,国家赔偿法的明确规定法院在侵犯公民权利时,需要对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民众的声音只是法院的参考,并不能左右法院的决定,法院的任何一项决定都应该是严格依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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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陈蔓的致歉中说,“我们错了,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今后将在工作中认真吸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理念和司法精神。”
该致歉行为是严格依法、严格执法的表现,有利于树立司法在人民心中的权威,提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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