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2024年“特岗计划”政策要点

继续实施中央、地方“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资金来源、特岗教师管理等各项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执行。

依据各县特岗教师招聘需求,综合考虑我省乡村教育发展实际需求、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因素,最终确定2024年全省设置特岗教师招聘岗位3495个。其中,中央“特岗计划”岗位2195个、地方“特岗计划”1300个。各县设岗名额分配见附表。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为主,初中岗位要求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可适当招聘部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要求应聘者需满足年龄、普通话、教师资格等方面的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2万元提高到3.88万元。

2024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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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