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杨晋文、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身为某有机肥厂员工的陈某竟利用其身份诈骗5人6万余元。6月13,记者从上栗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该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原来,陈某是某有机肥厂员工。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陈某通过微信与肖某等5人联系,达成椰糠(制作有机肥的一种原料)买卖协议后,陈某先收取定金,然后通过发送虚假发货视频、驾驶信息、海运订单或冒充司机等手段获取肖某等5人信任,再以疫情无法发货等理由拖延发货,最后失联。2023年9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退赔了肖某等5人的共计6万余元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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