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指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结婚前由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钱,是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

网友咨询:

证领了婚礼没办,离婚时需要退彩礼吗?

易轶律师解答:

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返还彩礼应当以离婚为条件。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易轶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0多年来始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已带领团队办理过3000多起婚姻家庭、遗产纠纷案件,实战经验丰富,曾一个月解决某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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