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河湖记者行| 梨树县:强化建设幸福河湖 让湾湾碧水润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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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河湖记者行| 梨树县:强化建设幸福河湖 让湾湾碧水润民生

初夏之际,梨树县招苏台河支流城南河城区段,平静的水面宛如明镜,映衬着蓝天白云,轻风吹过,水面泛起粼粼微波。人们漫步岸边甬道,享受悠闲的“慢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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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梨树县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全面强化河湖管理保护,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稳中向好,人水和谐的画面已成为常态。

健全管理体制 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梨树县着力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护责任体系,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河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总河长,推行“双总河长”“三级河长”组织领导架构和“1+N”河长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了河湖长制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工作提示通报机制,推动了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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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县设县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25名,乡级河长79名,村级河长241名。河流实施包保责任制,定岗明责,层层包保,形成一级对一级的管理格局,确保无缝对接。总河长负责县域内河湖长制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县级河长发挥领队作用,各级河长分头负责,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实。2023年,全县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开展巡河2万余人次,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相关问题213处。

进一步完善了河湖长工作落实机制,对巡河履职、问题处理、督办反馈等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具体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保落实到位;充分运用河湖长制提示通报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营造争优创先的河湖管理浓厚氛围。

创新河湖管护 强化水岸同治

每到夕阳西下、城南河河畔成为附近居民散步、健身的好去处。人水和谐的最象,离不开有力的河湖治理管护措施。

梨树县创新河湖管护方式,充分发挥群众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湖管护。设立河道保洁员、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教育基地等全面推行具有特色的河湖管护方式。目前,全县设置河道保洁员469名、民间河长22名、企业河长1名、河湖长制教育基地6处,有效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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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湖划界成果,完成29条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完成招苏台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487处还河于河问题整治,完成河流健康评价年度任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问题,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大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联合巡河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行为。随着全县河流水域管护的整体推进,河畅、水清、岸绿的幸福河湖成为广大群众及游客的打卡点。

统筹多措并举 强化幸福河湖

“河湖长制工作的全面实施,有效推动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了梨树县生态环境,提高了群众生活舒适度,有力促进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梨树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河长的共同努力,梨树县河流水污染得到有效整治,水环境持续变好,水生态发生了质的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向好,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23年,梨树县招苏台河上三台国控断面、招苏台河六家子国控断面、东辽河城子上国控断面、东辽河周家河口4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并优于国家考核标准,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100%,其中招苏台河上三台断面为二类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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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波逐流,悠悠清水。梨树县通过持续强化河湖长制,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得到有效落实,“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欢鱼跃”的河湖面貌凸显,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河湖治理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幅幅幸福河湖画卷正在梨树大地徐徐展开。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