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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有一张图刷屏,图中是一家麻辣烫店,乍一看,上面用醒目大字写着“《舌尖上的中国》推荐”,但如果你仔细看,大字中间还藏着两个不易发现的小字“差点”。

两字之差,谬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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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设计角度看,一方面,商家通过字体大小来区分关键信息,《舌尖上的中国》和“推荐”俩字采用大号字体,“差点”用小号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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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商家招牌背景色为深蓝色,店铺招牌则采用白色,对比之下《舌尖上的中国》和“推荐”俩字非常醒目,但是,“差点”两个小字采用比背景墙略深一些的深蓝色表示,如果不仔细看,根本无法识别,但仔细看,还能勉强看出来。这擦边球打得真溜。

这样一来,商家通过颜色混淆、对比和字号大小对比,很好地突出了希望显示正面宣传信息,而刻意隐藏了关键事实。

02

有的网友认为设计新技能 get✅,设计的重要性终于体现出来了。

有的网友认为这构成欺诈消费者,因为从字面意思看,这家麻辣烫并没有被《舌尖上的中国》推荐,哪怕差一点点没被推荐,也是没被推荐。

还有人认为这属于合理规避,商家并没有撒谎,说的都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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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欺诈是指广告中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具体规定和处罚如下: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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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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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方面,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不仅要面临着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出发,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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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商家经营应以诚信为本,童叟无欺。一时的小聪明或许可以捡到小便宜,但长此以往,最终坑的还是自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