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显示,东营地方铁路有限公司(下称“东营地方铁路”)被罚,处罚机关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东营地方铁路的违法事实如下: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对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72号第4档,对其罚款49万元,责令其停止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东港)应急罚〔2024〕21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东营地方铁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德岳,大股东为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据其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主要负责山东省地方铁路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