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一则新闻震惊全网:南方医科大学女老师俞莉,因为抢救危重患儿而延误了上课时间,被处以2000元罚款、取消评优资格、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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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一件救人的好事,却因这份处罚决定,让俞莉老师丢尽了颜面。

据悉,该事件发生于5月10日,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的教室里,第一节是俞莉老师的课,本来8点就应该准时开课,可直到8点29分,俞莉老师才姗姗来迟。

她的迟到让学生们感到不满,但背后的原因却让人动容。

原来,在上课前,俞老师得知自己分管的患儿病情严重,特地赶往科室查看患儿情况,没想到患儿此时情况危急,出现了双侧瞳孔反射迟缓、颈部置管处渗血等疑似脑出血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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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毫不犹豫地投入到抢救工作中,与时间赛跑,与死神搏斗。经过一系列紧急处理,患儿的情况终于稳定下来,俞老师也因此错过了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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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无论这里面有什么隐情,俞莉上课迟到都是事实,也因此被有心人士抓到了把柄。

下课后,有学生前往学校监管部门将俞莉老师不按时上课一事进行了投诉。

校方在核查后确定学生举报内容属实, 经过慎重的商议后,作出如下决定:俞老师上课迟到29分钟,属于重大教学事故,因此扣除俞老师5月份的全额奖金2000元,并在整个学院范围内公开通报这一事件,以示警示;同时,俞老师本年度的考评、评优以及评先资格也一并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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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被曝光后,立即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有极个别网友觉得俞莉老师被罚不冤:有过失要认,上课没去就是没去,按照规定罚,适当降低处罚力度就可以了。教学事故也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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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绝大多数网友都持反对意见,有网友认为应该奖罚分别:上课迟到可以罚2000,但是针对于救人这件事,一定要奖十倍百倍,评优必须直接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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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认为该学校本末倒置:学校教的第一件事应该是道德人性,之后才是知识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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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网友都不知道俞莉老师错在了哪里:她就是想救人命,她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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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网友发出长评,批评南方医科大的草率决定:竟然如此对待一个有担当的老师,尤其讽刺的是,竟然认定老师失职!最严重的是查清楚了迟到的原因仍予以处罚,更是管理上的失败!这是让老师放弃医生的天职吗?以救人为第一要务的医生天使,要改为以管理为第一要务吗?如此分不清主次的管理,竟然可以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文件上,这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吗?这是一次严重的管理层失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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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嘈杂的争论声中,有人提出了这样一个核心点:一个不把人命当回事的医学生举报者,才是最令人细思极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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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舆论的发酵,有网友扒出了举报俞莉老师的学生的真实身份,竟然是一位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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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学生对俞老师“背刺”的疑点,似乎在他身份曝光的同时,一下子找到了答案。

不少网友愤怒表示:“应该把该留学生驱逐出校,这种人不配当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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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德来讲,背刺老师,该逐出师门!从职业来讲缺少救死扶伤的基本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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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群情激愤的网友,有媒体特地致电南方医科大学,希望了解此事的最新进展,学校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此事,并正在积极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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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的回应再次让网友看到了希望,看来俞莉老师的处罚很有可能被撤销,毕竟,南方医科大学作为一所高等学府,它应该拥有更高的道德标准,而不是不讲人情,按照规章制度刻板地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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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南方医科大学最终如何处理这一事件,将是一个重要的风向标,它不仅关系到一个教师的前途,更关乎教育机构向社会传递何种价值观。

如何在规则与情理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让学生在规则之下,仍能保持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反思的。

南医大窦娥诞生!救人罚款2000,不救人评优评先,这样校规不要也罢

简直是一个笑话,南方医科大学教师俞莉因救治危重病患而导致上课迟到的事件,上了热搜,大家看后就两个字“寒心”!这一事件不仅触动了人们对于医者仁心的情感认同,更激发了人们对于规章制度与人性关怀之间如何平衡的深刻思考,以及南医大领导的冷漠和教条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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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介绍,5月10日,俞莉老师因为分管的患者病情突然危重,面临极高的死亡风险,她选择了紧急处置,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然而,这一选择导致了她上课迟到29分钟,并且由于情况紧急,她未能及时向学校报备。最终,学校对此事进行了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了俞莉老师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除了当月奖金2000元,并将此事件定性为教学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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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罚款2000,不救人就能评优评先。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如何处理?俞莉老师的行为体现了医者仁心和对生命的尊重,学校的处罚死板教条,缺乏对医护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的理解和关怀。结果救人的人,蒙受了损失后,学校的处罚好像自己才是受委屈的一方,还经过领导研究决定,给了俞莉老师救人的莫大面子,做了这个处罚。如果此时不曝光的话,俞老师会不会就是南医大的窦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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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件之所以引发热议,其核心在于两个价值观念的冲突:一是对生命救死扶伤的价值,二是对规则和制度的遵守。那么,这两个价值观念能否被放在同一层面进行比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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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校方的初步判断是俞老师的行为构成了严重教学事故,但学院在深入考虑实际情况后,对事件的定性进行了调整。学院没有将这一事件定性为严重的教学事故,而是将其降为比教学事故低一个等次的教学差错。这一决定显然更加贴近实际,体现了学院在处理问题时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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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仍然是机械地套用制度规定,这就跟姜萍一样究竟要不要特招回到了同一个问题。但是这个事情更甚。毕竟人命大于天。

笔者认为,事有从权,要看究竟是多大的事情,来决定先和决定后。特别是当此事如果成为一个惯例,恐怕再没有老师肯浪费教学的时间去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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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南京彭宇案一样,试问现在还有几个人敢扶人?笔者小时候不扶人才是新闻,现在变成了老人摔倒了,扶老人起来成了新闻。难道还不说明此事的重大呢?

在紧急情况下,如俞莉老师所遇,生命的价值无疑应置于首位。学校的规章制度也应在尊重生命的前提下进行灵活调整。事实上,许多学校和机构在面对类似情况时,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处理,以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如果都如南医大一样教条死板,那还有什么人性可言。

校领导要记得“博学笃行、尚德济世”是南方医科大学的校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