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流传出这样一则视频,一辆汽车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酒驾,后座上坐着的男子却掏出警官证要求交警快速放行。

事发后交警因此“被辞职”,一气之下将执法视频上传到网上。一石激起千层浪,当地政府立刻做出了处罚,但网友们并不完全买账。事情背后,到底还隐藏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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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今年7月5日,某社交平台上流传出这么一段视频:

视频地点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视频中,一队交警正拦截着过往的车辆,依次对其进行酒驾测试。夏日将近,平顶山的气温逐渐升高,当地人纷纷走出家门,边吃烧烤边喝啤酒来解暑,然而这也导致酒驾的情况增多。因此当地交警大队的交警们特意组织了更频繁的酒驾检测,来规避司机们喝酒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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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正有序地放行过往车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一起酒驾行为。这说明交警们平日的反酒驾宣传工作很到位,也说明司机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不少,交警们都很满意,有说有笑地进行着排查工作。

这时,轮到了一辆白色轿车,司机刚摇下车窗,隔着老远的交警们就闻到一股酒味。“没想到还有漏网之鱼”,交警们无奈地想着。夏日夜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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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朝司机敬了个礼,让他朝酒精测试仪吹气。没想到在这时,坐在汽车后排的男人摇下车窗,把执勤交警叫到跟前,掏出了一本警官证,并对交警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

交警拿过警官证,上面写明,这本警官证确实是属于后排男子徐某的,徐某说:“大家都是警察,别查了吧?”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交警看到警官证后,不为所动,说:“你自己闻闻你们车上酒味有多重,我不查,怎么对一路上交通安全负责?出事了你担得起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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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强行对司机王某做了酒精测试,酒精测试仪上红色指示灯亮起,根据读数显示,司机王某确实喝了酒,而且几乎要等于醉驾的程度了。这显然是酒后驾车,按照规定,交警们让王某拿出身份证和驾驶证,下车跟着他们回警局,等待下一步处理。

没想到这时,在后排坐着的徐某又跳了出来。他让司机不要下车,还反复质问交警:“你的带班领导是谁?把他叫出来和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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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徐某也喝醉了的交警一开始并没把他当回事。看到交警一直不放行,徐某愤怒了,他拿起手机,拨通了一则电话,还故意开了功放来让所有人听清楚。

电话那头,似乎是当地交警大队的队长,徐某亲切的称呼其为“旭峰哥”。在和其聊了几句后,徐某态度强硬又嚣张地把交警叫过来,要求其接电话。等交警接完电话回来后,徐某就和司机开着车,堂而皇之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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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在五月,但视频被爆出来时已经是七月了。原来,当时坐在后排、态度嚣张的男子徐某,其实是当地公安局通信科的科长。那晚他被检查酒驾的交警“刁难”后,感到面子上过不去,对其怀恨在心。

被开出的交警同志在家里越想越气,他不理解,自己明明做的是有利社会治安、为行人和车辆安全有益的好事,并且这本身就是自己职责所在,凭什么自己就被开除?于是,他找到事发当晚的执法录像仪,将徐某的视频下载了下来,并上传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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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上传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民众对徐某的嚣张嘴脸、以及民警被开除的后果,都感到无比气愤。大家在视频下纷纷留言,并“@”当地公安局与政府,要求其彻查此事件,对徐某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当地公安局在视频发布当晚,连夜发布通告说明情况。

公告显示,网传的视频情况属实,徐某确实为其通信科的一名科长在事发后,已对其进行计政务大过处分,并免职处理。同时,也对前排司机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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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发个通告就能平息民愤的当地公安局,却没想到网友们对这个不痛不痒的公告并不买账,反而产生了更多疑惑。

首先,为什么在视频被传到网上后才对徐某进行处理?徐某当时给交警大队打了电话,说明警察系统早就知道了这件事,现在才处理,是否存在官官相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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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徐某电话中口称的“旭峰哥”,到底是何许人物,为何在公告中没有体现?

再次,一位不受官员权力压迫的执法交警,怎么会在高考时发生“执法不正当”行为?这是否背后发生了以权谋私的报复行为,该交警后续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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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位徐科长只是被免职,而非辞退,等事态平息后,他还有可能被派任其他职位,这是否处罚过轻?一位以权谋私的人,依然在公安系统中拥有权力与位置,这是否是对当地百姓的安全不负责?

不仅网友们对此事拥有不少疑惑,官方媒体也发布文章,喊话当地公安彻查此事。他们表示,这份公告明显进行了隐瞒,模糊焦点。人民网更是直接指出,徐某直接亮出警官证,发现不成后又马上打电话“找关系”,如此顺水流畅的一套过程明显表明,这不是其第一次做这件事了。这背后的关系网,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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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当地公安还没有给出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以案释法】

徐某阻挠交警检查酒驾的行为,应处以什么样的惩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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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进行酒驾检查,是其职责所在。徐某利用自身权力与关系网,对交警行使其法定职责造成严重阻碍,并在最后明知司机饮酒的情况下,依然扬长而去,显然触犯了刑法所规定的“妨碍公务罪”。

同时,徐某本身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公安系统里的领导,其知法犯法,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按道理,只对其进行免职并记大过,力度确实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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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徐某电话中的“旭峰哥”真的是交警大队队长,应该受到什么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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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峰哥”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交警大队队长,利用自己的职权,为明知酒驾的王某行方便之门,使其逃脱法律制裁,很显然极大地损害了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触犯了刑法惩罚。

然而,在当地公安的通报中,我们压根没看到“旭峰哥”的任何线索,不能不让人怀疑该通报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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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现在已经持续发酵了一段时间,我们希望能早日给出一个让公众满意的结果。在希望官官相护、以权谋私的官员们下马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公职人员中,依然不乏像当晚不惧徐某威胁、秉公执法的交警。

最后想问下大家,对此您怎么看待呢?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分享哦!

(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