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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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而设立的一项基本制度。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在实践中,经常有一些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保,甚至不缴社保,导致劳动者利益遭受损失。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要求补缴?

遇到单位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权益,争取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2. 社保机构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投诉。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将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补足,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4.提起诉讼

如果因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养老待遇等,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足额缴纳社保而导致的损失。

5. 电话举报:劳动者还可以通过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举报,或者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向社保局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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