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版权归属原作者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

2024年6月14日下午14时55分,我在隆回县高铁站下车,前往地下停车场出租车停车处,准备搭乘出租车,但是每台出租车司机都以计表器坏了为由,不按表收费,随意乱叫价。我向现场执勤的隆回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王*平反映出租车载客不打表的问题,王*平态度冷漠地说:“出租车计表器坏了,那没办法,我管不了”。

依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交通运输局作为出租汽车的管理部门,王*和平作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有职责督促出租汽车公司及从业人员合法合规经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在隆回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眼皮子底下,这些出租车司机敢公然不打表,还漫天要价。这样明显的违规,现场执勤的隆回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王*平作为执法者,却与违规者沆瀣一气,为出租车司机不按表收费做保护伞。出租车司机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隆回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王*平不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没有对出租车司机不打表、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反而包庇纵容出租车司机的违法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工作纪律,王*平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重大可能性,望纪检监察机关对王*平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门的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经调阅当时的现场监控视频,并向当班执勤人员王某、涉事出租车驾驶员、周边群众进行了解,已做出如下处理:

一是该出租车存在计程计价设备损坏、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议价、未出具有效车费票据等违规行为,我局现已对涉案出租车立案查处;

二是王某平同志作为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高铁站出租车载客点执勤工作人员,面对群众反映诉求,没有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和进行合理处置,工作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我局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感谢您对隆回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9日

分享扩散 告诉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