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一: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菏泽某私立中学食堂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案

当事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郓城县某中学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案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郓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案例三: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鄄城县某中学东校区食堂使用经检验不合格餐具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