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利于民 原拆原建 探索自主更新新模式

东营市渤海钻井运输二公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东营市渤海钻井运输二公司片区位于东营市西城区,占地425亩,总建筑面积16.63万平方米。改造前房屋墙体开裂、建筑破损严重、下水道堵塞、路面积水等问题突出。2021年,采取“原址拆建,居民回迁”的方式,完成244户居民住宅权益提升改造,实现了城市更新新模式由“要我更新”转变为“我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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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井运输二公司片区规划图

二、经验做法

1.创新提出“住宅权益提升改造”模式。将土地预期收入全部用于补贴增加自愿改造群众的安置住宅面积,让群众住房由小变大、由旧变新,改善小区环境和周边配套服务。采取居民自愿申请、自主自治的方式,成立自我改造委员会,推行入户调查同意率达95%纳入改造、签约率达95%启动改造的“双95%”模式,把决定权交给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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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井运输二公司片区更新前

2.政府主导企业退城入园。以“政府还建”模式解决油田资产回收难题,推动渤海钻井运输二公司“退城入园”,由政府投入先建后拆,再将新厂区建设成本纳入老厂区土地出让成本,充分保障了老厂区持续生产、新厂区建设资金筹集和油田老旧小区拆迁安置。

 3.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市场化手段,将大院腾空与老旧小区安置统筹捆绑,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提出安置房配建需求,由开发企业负担安置房建设成本,以剩余房源销售平衡整体开发收益,实现了“零举债”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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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井运输二公司片区更新现状—海通山河城项目建设中

三、专家评议

随着城市更新行动逐步深入,城市更新项目资金需求大、利益主体多、实施周期长和收益回报不确定等难点愈发凸显。其中,“原拆原建”居住类项目又有其特殊性,普遍存在政策依据缺失、居民意愿难统一、资金分摊机制不健全等堵点。政府应发挥牵头、托底作用,实施主体应“辗转腾挪”有限的更新资源,积极利用市场化操作化解资金难题,提升产权人等各方积极性,共同行动,推动自主更新项目可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