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揭阳市揭东区委批准,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对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原党委书记郑益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益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规定,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利欲熏心,胆大妄为,非法侵吞公款;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益仁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揭东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阳市揭东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郑益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