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实名举报邳州市法院法官涉嫌枉法裁判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造建筑物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如果开发商擅自增加楼层高度影响了隔壁楼层的采光,受影响的业主可以通过行政投诉或民事诉讼来维权。

然而,在江苏省邳州市却发生了一起购房户因开发商擅自增加楼层高度影响采光索赔案件,其中周围邻居19户依法得到了赔偿,法院竟以该户不属于法院管辖为由驳回了起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户居民叫薛凤,她实名举报的法官叫汤某某。2016年2月19日,薛凤与被告徐州市源昌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悦龙湾小区(一期)22 号楼1单元102室。合同签订后,薛凤如约履行了交付房款的义务,2017年下半年,薛凤入住该房屋后发现所购房屋日照时间较短,采光存在严重问题,特别是夏天室内炎热难耐,昏暗不堪。经调查得知被告在建设悦龙湾小区一期时,将位于原告房屋南面的28号楼违规私自加高0.6米。被告违规将28号楼加高的行为严重妨碍了原告住房的采光和日照,给原告生活上造成了严重不便,使原告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为此,原告依法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没想到,一审时因全网找不到鉴定机构、法官当庭请示中院领导,领导回复说事实存在不需要鉴定,但未被法官采纳,也就久拖没有下文。最后因疫情原因,法院让薛凤撤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2年薛凤又重新起诉,同年10月19日开庭审理。据薛凤投诉说:原本通知她上午9点开庭,但她在法庭门前等到10点钟也不开庭,也不通知被告出庭。负责庭审的法官汤某根悠闲自得地站在法庭门口抽烟、旁若无人,不理会人。于是,薛凤很诚恳的问汤法官时间到了怎么不开庭?汤法官竟然反问她说,你嫌房子遮光,那你可以把房子卖掉啊!

最后,令薛凤怎么也不能接受和怎么也想不通的是,同住一栋楼的一楼住户,左右邻居计19户都依法获得了开发商给付的5-10万不等的赔偿款,本着同案同判的原则,法官却不采信她的证据,结果在被告源昌房地产公司未答辩的情况下,罔顾事实,违规驳回了薛凤的起诉。

现在,薛凤已经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实名向邳州市人民法院领导和相关政府部门投诉法官涉嫌枉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