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2024年7月2日,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苏1112执1987号】,执行标的14896104.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约10余次成为被执行人,案件遍及江苏、河南贵州等地。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省交通工程成立于1988年,位于镇江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65338.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纪源,任职企业5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