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汛期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近日,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常态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汛期专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排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对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建立档案情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排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涉水企业各类应急池、配套收集排放管网、雨水口闸阀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善,对涉有毒有害气体企业与周边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各类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定期监测并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进行检查。

三是排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情况。对全区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焚烧炉等环保设施设备企业的设计安装、运行管理、维护检修、报废拆除整周期全流程进行检查。同时,询问了解企业环保设备设施是否已经进行安全评价,提醒企业自觉在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审批的,必须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专项检查共计出动检查人员37人次,排查企业23家次,各级企业风险等级均为一般,排查隐患问题3个,已责令立即改正。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