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方便老年人“家门口就餐”,按照《商丘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今年底,每个街道(乡、镇)都有1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全市计划建成老年食堂、老年餐桌和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设施不少于550个,实现老年助餐服务覆盖全市4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方案》明确,按照“一年做示范、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覆盖”的目标,到2025年底,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扩面增量实现新突破,可持续运行模式初步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基本保障,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加快开展;到2026年底,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8年底,全市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明显拓展,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完善,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显著提升,老年人最急需的“一口热饭”得到较好保障。

据了解,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通过宣传发动、排查摸底、合理布点、分类建设、组织运营、持续实施五个阶段,按照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地图、建设要求和服务指引,持续推进各类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布点,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确保老年助餐服务5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那么,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与一般餐饮服务有什么具体要求呢?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指引(试行)》明确指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是指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集中就餐或配送服务的特定场所,主要包括老年食堂、老年餐桌和老年助餐点,应进行“适老化设计”。而《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则要求膳食配制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结合‘三减三健’健康生活理念,配制符合老年人软、烂、嫩、清淡、等要求的清淡膳食,能够满足老年人咀嚼、吞咽和消化等生理特点”。此外,针对集中就餐服务,除食品安全、餐具消毒等相关要求外,还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并为有需要的老年人随时提供帮助。

记者 翟华伟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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