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实效,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调委会在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山阳县板岩镇人民调委会主动作为,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反复协商、镇村调解员共同发力,合力化解了一起长达十余年的信访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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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王某的儿子2001年在洛南县某矿区工作中因意外身亡,该公司与王某及儿媳姚某协商,给付4万元补助金了结此事,后公司未兑现该笔资金。不久,姚某携一岁多的女儿刘某改嫁。王某多次到该公司索要无果,于是到各地走访,要求给予儿子工亡认定并给付赔偿金。2014年7月,经当地政府协调,给予其儿子死亡补助12万元,由其家属协商分配。王某认为该笔钱是自己多年上访争取的,与其儿媳、孙女无关,其儿媳认为该笔补助金自己和女儿作为继承人有权分配。因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此笔资金一直搁置在商洛市信访局,2022年12月转入板岩镇政府,期间王某就此事仍陆续到各地各部门上访。

二、调解经过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山阳县板岩镇人民调委会主动介入,联合村干部多次到信访人家中走访,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展开心理疏导。因常年多次上访,王某思想异常顽固,对儿媳和孙女无任何感情,固执的认为该笔补助金是给自己一个人,不能给儿媳和孙女分。儿媳姚某前年去世后,本想着孙女刘某已成年又读过大学,与王某有血缘关系,应该能做出让步,但调解员与刘某见面后,刘某诉说了诸多对王某的不满和怨恨,称不会顾念亲情,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给其和母亲分割这笔补助金。按照法律规定儿媳和孙女两个人应分得三分之二,王某仅能分得三分之一即4万元,这样从情理上来说对王某是不公平的。“一次不成我们就去两次、三次......把信访人的事当自己的事,不仅仅要面对面悉法明理,还要在调处过程中着重挖‘心结’、解‘心结’,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山阳县板岩镇调委会副主任张玉花语重心长的说。面对王某对调解干部的不信任和抗拒,调解员始终没有放弃,铆足韧劲,不厌其烦的上门开展工作,在看到王某年迈且常年独居,调解员主动购买生活用品为其送到家中。对于王某孙女刘某,调解员也不定期与其打电话、发信息沟通交流,同时与刘某继父多次沟通,为后期矛盾化解奠定了坚实的感情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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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解结果

本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耐心,2024年端午节前夕,人民调解员再次将王某、刘某约到调解现场。此次,调解员们主要就调解协议相关内容为其进行详细解释、逐条剖析,刘某同意了调解员的方案,但王某仍在纠结,经过调解员们3小时多的耐心劝说,王某终于同意了调解员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并在调解员及村干部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和息诉罢访书,婆孙俩的恩怨就此化解,王某几十年的心结也被打开,结束了多年上访之路,安享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