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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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7月3日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虞鹤敏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顾全为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胡春健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顾晓军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龚培华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奚山青的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