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上21时许,市民李先生从常州奔牛机场乘坐出租车苏D11XXX至新北区安家明都超市下车,到达目的地行驶里程数26.6公里,共付车费84元,李先生感觉收费较高,但驾驶员表示可能是自己导航有误,李先生觉得自己被绕路了,于是拨打12328电话进行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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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上午接到投诉后,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执法人员调取了苏D11XXX车内当时音视频等资料,经调查核实该车司机在本次营运过程中未经乘客允许私自从高架行驶,到达目的地行驶里程数26.6公里,该目的地正常路线只有14公里左右,确实存在故意绕路的违法行为。细心的执法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司机送完李先生后并没有按照原路线返回,而是选择一条近距离的路线返回机场。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将绕行的车费退还乘客。面对执法人员,涉事司机表示,当时走高架路线是自己导航有误,但执法人员告知,出租车驾驶员应为乘客推荐近距离合理路线,此次行驶里程已超出正常路线12公里,该情形已属于明显绕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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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暑假,市交通执法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对绕路、拒载或不打表乱涨价的,可拒付并可在现场电话举报,不方便的可事后及时举报并提供具体车号、路线、实收金额,如能利用手机录音、录像取证并提供给执法部门,则更有利于投诉的快速查实。 ( 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