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开始办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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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具有沙坡头区居民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了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人员(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劳动合同已解除的除外;

2.缴费年度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监事、管理人员等,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除外;

3.缴费年度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含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4.缴费年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

5.缴费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及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及标准: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上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缴费下限的50%予以补贴。

三、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身份证和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到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四、申报登记时间

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望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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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没有申报登记者,概不补办。

来源:文昌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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