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源县地处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嫩江237.2公里沿江线蜿蜒而过,沿岸土地肥沃,渔业资源丰富。

近年来,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过程中,不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通过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了“四个结合”的监督作法,有效护航渔业生产健康发展。

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相结合

完善案件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实行“一案双查”。多渠道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通过刑事检察部门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线索,公益诉讼部门办理了一起渔业生产船只存在安全隐患和江水污染隐患的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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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样(张晓伟 摄)

跨区域协作与监督走访相结合

肇源县渔业资源丰富,跨省渔业作业活动频繁。肇源县人民检察院打破办案地域壁垒,与吉林省大安市检察机关确立一体化办案跨区域协作机制。在跨省渔业作业和案件信息共享、出港渔船监管、联合巡逻执法、打击非法捕捞等方面开展互助协作。

针对停靠船舶、码头安全防护设施、应急物资储备、作业工具、安全警示牌标识、应急值班室、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实地走访,深入了解渔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共筑协同保护“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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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上巡逻执法(张晓伟 摄)

捕鱼期监督与禁渔期监督相结合

在捕鱼期,肇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安装、航行通讯、救生设施配备、渔业生产许可证等内容。在禁渔期,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船体结构、渔船管理台账、安全性能检查程序及频次、用药记录等内容,推动渔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隐患排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渔业安全生产呈现的风险隐患点,监督渔业行政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排除隐患;取缔冒险作业、证件不齐、性能不达标的渔船。制定应急救助预案,及时化解潜在风险,减少事故损失;加大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渔业船只安全合规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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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隐患(张晓伟 摄)

肇源检察院以三省八地检察机关建立的“松嫩护江蓝”跨区域协作机制为依托,在安全生产领域运用“四个结合”工作方法,成效显著。

近年来,办理非法捕捞案件28件,立案监督11件,提前介入案件13件,纠正违法4件,互通非法捕捞案件信息110余条,开展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交流2次、移送线索20余条,开展联合监督检查5次,安全生产普法进企业4次,消除安全隐患22处,为渔业生产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成为了护航企业安全生产的“排头兵”。(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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