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会议获悉,自2023年11月22日潮州“潮人绣古城”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以来,在完善文物基础工作、推进文物保护工程、注重文化遗产利用等方面创建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接下来三年创建时间里,我市将继续围绕古城保育工作,对古城保护利用开展更高层次的探索和提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国家文物局验收。

据了解,按照国家、省文物局有关要求,今年1月,我市印发《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东潮州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2月,《广东潮州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报送国家文物局审批。5月,国家文物局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馈审批意见。目前,市文广旅体局根据国家文物局反馈意见,以及省文物局具体指导意见,及时与方案编制单位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认真对接沟通,商讨对方案内容进行修改,确保任务能够落地实施。为确保创建成效,市文广旅体局已联合编制单位初步对方案内容进行任务分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

副市长周茹茵在会上指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围绕建设目标任务,把示范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细,确保创建工作主攻方向有实质进展、蹚出改革路径;要强化规划引领,把示范区建设摆在全市发展的全局中谋划推进,从文物保护管理、激发古城活力、赋能城市发展三个层次逐步进阶,突出保护与建设的统筹、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争取形成古城保护利用的潮州经验、潮州样板;要树立长远意识,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将落脚点聚焦在如何实现文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双向促进,探索切实有效的工作模式,塑造古城保护的潮州格局,推动我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