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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洪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洪波同志任汉滨区数据局局长;

王小龙同志任汉滨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康兆军、王勇、罗晓琴同志任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涂龙同志任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限自 2022年9月起,挂职期为2年,挂职期满后职务自行免去;

马鑫同志任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限自 2023年8月起,挂职期为2年,挂职期满后职务自行免去;

李东同志任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副局长,原任汉滨区城市管理局法制宣传科科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免去关磊同志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副局长职务;

关钰泉同志任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原任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局长职务因机构调整自行免去;

刘光明同志任安康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副大队长,原任汉滨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祝晨同志任安康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不变,原任汉滨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陈志远同志任汉滨区大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不变,原任汉滨区大河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陈超同志任汉滨区大竹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不变,原任汉滨区大竹园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按期正式任命:

徐晓红同志为汉滨区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主任;

胡婷婷同志为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汉滨区易地搬迁后扶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李杰同志为汉滨区考试招生工作站站长;

吴梦涵同志为汉滨区财政局叶坪财政所所长;

刘向辉同志为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赵鑫同志任汉滨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汪欣同志为汉滨区城镇垃圾污水处理监测站站长;

陈春苗同志为汉滨区文化馆副馆长;

吴孝辉同志为汉滨区司法局大河司法所所长;

吴蕾同志为汉滨区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主任;

詹庆丰同志为汉滨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尚照军同志为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来源: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