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不顺眼我就揍你”
打骂、恐吓、敲诈勒索
威逼着做不愿意的事情
校园欺凌不是单纯的“开玩笑”
会给被欺凌者留下阴影
下面由
汕头市龙湖区金晖小学的同学
通过一场情景舞台剧
来告诉我们
当遭遇到校园欺凌时
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学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后,应采取合法合理方式解决矛盾,不要受影视、网络上的有害信息影响,采取找人帮忙打架、替自己“出头”的错误做法。欺凌、暴力行为不仅违法违规,对自己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他人损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学们要养成尊重他人、团结友善的良好行为习惯,从源头上杜绝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制作团队
指导老师:
汕头市龙湖区金晖小学老师
吴晓君、余丽媛
参演人员:
汕头市龙湖区金晖小学学生
主讲人:苏泽桦
参演人员:林梦涵、曾凡曦
林小涵、蔡欣涵、许桐绮、温世瑛
指导法官: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谢燮
剪辑人员:
谢祎婕、詹轩宇
信息来源: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整理:濠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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