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甄瑞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南粤清风7月12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东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甄瑞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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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甄瑞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甄瑞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甄瑞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甄瑞潮,1955年9月生,广东台山人,曾任东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东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2017年6月退休。2019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至二级巡视员。

江门市蓬江区委原书记劳茂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南粤清风7月14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委原书记劳茂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劳茂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劳茂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劳茂昌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劳茂昌,1971年9月生,广东开平人,曾任江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江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江门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江海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江门市蓬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市滨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市滨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2024年2月被查。

江门市江海区委原书记聂加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南粤清风7月14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委原书记聂加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聂加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擅权妄为,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承包、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聂加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聂加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江海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聂加伟,1965年1月生,广东江门人,曾任江门市新会区委常委、双水镇党委书记,江门市新会区委常委、副区长,江门鹤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江门市江海区委书记。2023年11月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