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监管手段、基础保障三大领域创新为抓手,持续提升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水平,为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治理提供强力支撑。

以机制体制创新优化发展路径。牵头制定落实汉中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等纲领性文件和《“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指导性规划,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战成效考核办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等文件,推动颁布实施汉中市《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等行业管理规定,构建了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体系。

  以监管手段创新提升治理能力。制定出台汉中市《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监测能力现代化实施意见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实施意见》,加快汉中“智慧环保”项目建设,建成运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标准站11座、生物质禁烧视频监控点62个、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1套;环境风险敏感区域水质自动监测站3座,并配套研发突发水环境应急监测辅助决策系统APP,环境监管网络体系更加完善。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专家咨询,全时段动态跟踪分析大气污染成因跟踪,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路线图,有效提升科学治霾水平。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为10个规划和36个重大项目出具了“三线一单”符合性审查意见,有效预防重大项目出现触碰法律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硬伤”。

  以投融资模式创新夯实基础保障。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以及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工作,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道路交通建设、集中供暖、企业绿色超低排放改造等气候投融资项目3个,申报融资金额4.5亿元,积极支持西乡县、留坝县开展省级低碳近零碳县(区)试点示范。加大EOD项目谋划申报力度,汉江流域汉中市中心城区、嘉陵江略阳县城段及留坝县褒河流域综合整治与农文旅开发3个EOD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部金融项目支持库,累计完成银行授信26.58亿元,落实贷款11.06亿元,完成投资40.63亿元;指导谋划的镇巴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中医药产业链开发项目、洋县水系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循环种养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按程序报审中,项目引领作用持续放大。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提升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以高水平创新为驱动奋力谱写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