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包括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作为党员,要清楚认识到共产党员的身份、义务、纪律标准不随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
把准主线,将“勤俭节约”牢记心间,筑牢规矩意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五十条对党员“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作出相关处分规定。作为党员,务必在工作标准上向行业标杆学习,在物质生活上向基层员工看齐,过简朴生活,杜绝铺张浪费。要保持作风正派,不把“围猎绑架”当作“联络感情”,不把“大摆排场”当作“略尽情谊”,不把“吃喝玩乐”当作“调查研究”,将生活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严要求自己,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划好红线,将“清白关系”作为标杆,培养家风家规。《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分别对党员“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行为作出相关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家风既是文化氛围的“显示器”、凝心聚力的“仪表盘”,更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员应当带头讲党性、做表率,注重家风的培养,把两性关系严格限制在道德和婚姻家庭范围内。“不近人情”的谷文昌一贯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子女,不搞特殊。二女儿结婚想让他批点儿木材做家具,他严词拒绝:“当领导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作为党员,必须树立正确的家庭观、爱情观,认清公与私、黑与白、是与非,对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亲属的无理请求“不近人情”,不以家事为由“吃拿卡要”、侵害员工群众利益,做到“念家”不“利家”。
坚守底线,用“一如既往”时刻警醒,遵守言行要求。《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对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作出相关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下了班、不在单位,不意味着放飞自我、逍遥快活,不意味着为所欲为、口无遮拦,不意味着“八小时内”当人,“八小时外”就可以当“鬼”。从井冈山、延安、西柏坡到北京,从“两个务必”到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中国共产党历来要求党员干部在生活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无论是乡村还是城市,无论是在岗还是小憩,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要一以贯之地牢记自己的身份,牢记“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大字。党员要对“何可为”“何不可为”心中有数,做到工作生活中一个样、网上线下一个样,这在当下尤为重要。要在生活中也带着紧张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纪律性,实干担当、谨言慎行,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群众队伍团结可靠。
作为事业发展的先锋队,作为旅客的“服务员”、员工的“活标杆”,党员要深刻认识到纪律教育的重要性,时刻谨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将生活纪律融入骨肉血脉,为机场旅客、为企业员工办好每一件叫好又叫座的大事、每一件针头线脑却息息相关的小事,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干事创业,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作者:王炜龙,单位:首都机场餐饮公司)
编辑|张 彤
校对|张 薇
审核|程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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