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爽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专科护士处方权的话题一直受到业内关注。8月20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了一份建议答复,涉及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制定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的建议》的相关内容。
答复提到:授予护士处方权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但同时也表示,国家卫健委将针对所提建议,适时开展专题研究,对国内外情况进行研究梳理,结合我国国情,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对职责定位、执业形式、相关培训、服务内涵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在业内看来,这份回复或是国家卫健委将积极推动赋予护士处方权的信号。
护士处方权的地方性探索
赋予护士处方权是近年来医疗系统的一个热门话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龙倜就建议,加大护理人才培养投入,优化课程设置,并优化专科护士的培养和使用,探索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
“护士处方权”在部分发达国家由来已久,甚至在英国,拥有SCP资质的护士不仅可以开处方,还可以为患者手术。而在中国,处方权一直以来都仅限于执业(助理)医师手中,但随着医疗服务需求的升级,近些年来不少地区也探索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
2022年6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号公告宣布《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通过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一个重大进步就是为专科护士赋予了“处方权”。这也是在立法层面第一次确立了护士享有“处方权”。
2023年9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在深圳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此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这意味着深圳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
但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探索开放处方权的对象并非所有护士群体,而是专科护士。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护理人员取得专科护士证书需要:(1)具有本科以上护理专业学历;(2)具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以及两年以上相关专科岗位工作经历;(3)取得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资格。
其实在深圳之前,也有其他地方尝试探索护士处方权,但因为各方面原因,最终没有下文。
2017年7月,安徽省卫健委印发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提出探索给予执业护士在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处方。
2022年9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护理部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宣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办公会已于7月11日通过了关于开展医护协议处方试点工作的决议,APN(高级实践护士)未来在华西医院有资格获得护士处方权。然而遗憾的是,由于时机尚未成熟等原因,最终这项决议也未能实现落地。
护士处方权能否实现?
根据我国《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向经验丰富的专科护士开放一定的处方权也具有积极意义:例如在为患者处理伤口且需要用到处方药物时,如果严格执行医生先“开单”护士才能使用药物处理伤口的流程,会给患者带来周折。
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等原因导致的护理需求增加,无论是国家对于护理人员培训的要求,还是患者对于护理的需求都更加深入。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护士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赋予专科护士一定的处方权可以减轻医生压力,提高医疗效率,缓解医患之间的供需矛盾。
虽然向专科护士处方权被认为是趋势,但在现阶段依然存在一定的争议,这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对于护士是否可以正确、合理使用处方权的担忧。以及对于各类配套法律法规尚不成熟的考虑。
实际上,在欧美发达国家,护士处方权的开放也经历了长期的探索过程,其处方范围也是逐步扩展,并非一蹴而就。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开始引入执业护士,并试行护士处方以减少医生的工作量和满足偏远地区患者的医疗需求。而英国、加拿大、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重视护士处方权,并大幅扩大护士处方执业范围。
但护士获得处方权以及使用处方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各国对于处方护士的学历和资质均有着较高的要求,即便注册成为有处方权利的护士,监管机构还会对其资质进行持续的检验。更重要的是,考虑到处方权的特殊性,许多国家在授予护士处方权的同时,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条例去保护和规范,尤其是开具药物处方的管制。
值得一提的是,也并非所有获得处方权的护士都能自信的使用这项权利。澳大利亚的一项研究发现,在实施处方政策的十年内,有高达28%的“处方护士”从未开具过处方,这当中许多护士是因为担心处方错误,因此即便在自己有权开具处方的情况下,也倾向于让医生开具处方。
综上不难看出,中国想逐步放开专科护士处方权,需要的不仅仅是观念的改变、政策的放开,更重要的是整个专科护士培养体系的升级、护士自身理念的进步,以及各项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这也难怪国家卫健委对于护士处方权开放的建议,予以了相当谨慎的回复态度。而随着以深圳为代表的地区率先探索护士处方权,以及国家层面对开放处方权的调查研究,相信在不远的未来,护士处方权的大范围开放依然充满无限可能。
参考资料:《护士处方权研究现状及策略探索》,康秫陈张玉侠陈潇(复旦大学附属巾山医院护理部,上海200032),护士进修杂志2024年5月第39卷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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