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大汶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4年大汶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部署要求,兜牢民生底线。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指引》、《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公告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盈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主要是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不设置没有实质工作内容和社会效益的岗位。城乡公益性岗位同一安置对象岗位补贴最长服务期限不超三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设置及数量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岗,共计招聘13人;乡村公益岗,共计招聘90人。具体岗位、职责及人员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户籍地或常住地为大汶口镇辖区,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 16—24岁失业青年;
2.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 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5.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员;
6. 登记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7. 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人员;
9. 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户籍地或常住地为大汶口镇辖区,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 面向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 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 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且具备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
4. 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
6. 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
7. 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事前说明: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贴享受累计满36个月人员和已领取退休待遇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政府研究通过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保险的;
3.担任企业法人、股东、监事、理事、财务主管等职务的;
4.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6.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四、其他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大汶口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4年大汶口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六、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组织进行。大汶口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把关。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1)《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3)
《泰安市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4)。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户口本户口页复印件三份。申报零就业家庭的人员请出具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户口本复印件及索引。申报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的需提供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页复印件三份。
(4)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
(5)辖区居住证明及就业情况说明一式三份。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三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三份。单亲家庭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三份。
(7)无犯罪证明原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8日-2024年9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3. 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管区报名。
4.报名方式: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村、社区、管区汇总报名人员后上报民生服务办公室人社岗,由人社岗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民主评议
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低收入人员、残疾人实行优先安置,同一群体依序按照年龄(年龄大的优先)、认定登记时间(认定或登记早的优先)、家庭(低保家庭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
城镇公益岗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民主评议,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管区(社区)书记代表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评议,由两代表一委员监考。民主评议结果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用,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岗位人员,补录程序按照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确定好拟安置人员后,拟安置人员出示个人健康状况查体证明,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人员不予安置,以上各项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政治审查。
乡村公益岗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政治审查、公示
审查合格的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材料,政审合格的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大汶口镇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大汶口镇人民政府统一进行公示,并在安置对象报名的村、社区、管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协议签订上岗
拟安置人员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通过后,用人用岗单位与安置人员签订《帮扶劳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续签,《帮扶劳务协议》一般不超过三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帮扶劳务协议》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协议签订后由民生服务办公室人社岗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
(五)岗前培训
协议签订后对全部拟安置人员进行免费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法律知识、岗位技能、创城知识、消防安全、防疫常识、劳动纪律等,培训后进行考核,培训合格的拟安置人员通知上岗,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六)管理使用与工作要求
经安置上岗人员必须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按照安置的岗位要求,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所在单位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人员予以取消资格。
七、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岗: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岱岳区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确定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乡村公益岗: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八、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聘用,停止发放补贴,停缴社会保险费。
(一)自然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具体招聘信息将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用岗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五)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六)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聘用关系随之解除。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大汶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712013
2024年9月7日
附件1:2024年大汶口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大汶口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附件4-泰安市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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